1、起重载荷不得超过吊具的极限工作载荷,且使用前对所有吊具做目测检查,并根据起重载荷对其极限工作载荷,符合后方可投入使用;
2、严禁超负荷使用,吊装物体下面严禁站人,以确保安全;
3、吊具之间禁止打结、扭转、抽曲现象;
4、吊具环绕被吊物时,棱角处必须加衬垫,以防吊具受力不合理损坏;
5、起重物应挂在吊钩沟槽的最底部,切不可挂在钩尖处;一般情况下,起重吊物时,钩口应向外;
6、吊装辅助组件的级别不得低于吊具级别;
7、起吊重物时升、降、停要缓慢平稳,避免冲击载荷,不得长时间将重物悬挂在吊具上;
8、不要试图从重物下强行拉出吊具,或让重物在吊具上滚动;
9、要防止吊具从高处坠落,以免造成吊具变形,表面或内部受伤;
10、吊具使用后不应放在地上,应根据种类的不同挂在专门的支架上,长期储存应清洁、干燥后涂防锈油并置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。
11、需在冲击振动条件下和严重腐蚀环境中(如腐蚀气氛和酸性溶液中)使用的吊具,需特殊定货;
12、禁止在酸、碱性溶液中使用,以避免酸蚀;
13、应经常检查吊索具的长度、磨损状况、变形及表面损伤,新吊具使用前请做测量并记录,且每六个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做一次全面检查,检查前应清除吊索具表面的油污及赃物。清除方法不得伤害金属或吊绳本身,不得采用可能引起过热或掩盖裂纹及表面缺陷的方法。
14、泰州市坤达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吊索具检测标准
1)吊具允许的磨损值不得超过吊具棒料直径或辅具厚度的10%;
2)吊具的任何部位出现断丝、断股、裂纹、弯曲或扭曲现象和环链间有卡死或僵涩等现象,且不能排除时禁止使用。
15、吊具不允许自行修复或再加工(焊接、加热、热处理、表面化学方法处理),如必须进行上述处理,应送回原厂专家指导下进行;
16、吊具出现下列情况应到原厂修复或更换
1)吊具及其配件变形、损伤;
2)吊具个别部位伸长,或个别部位出现明显磨损;
3)在链环、钢丝绳或吊具上出现裂纹、切口、受热变色、过度变色、过度腐蚀、链环弯曲或变形以及其他缺陷。
17、吊具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故障或造成后果的,本厂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泰州市坤达起重设备有限公司
|
|